加速主權AI發展、機關設資料長 數發部預告資料創新利用草案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為因應AI等新興技術快速發展,且資料為AI訓練與應用不可或缺的角色,數位發展部近日提出「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草案,並於15日召開記者會說明草案內容,包括提升開放資料質量、助攻AI模型訓練;針對中小企業及新創事業,將免費開放資料,共享資料基於公益、學研、非商業得收費減免以節省資料取得費用;未來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縣市政府都須設「資料長」。

數發部次長林宜敬說,推動立法原因有三,確立資料開放及創新應用之法制基礎;因應AI需求擴大資料共享及再利用力道,促進政府機關間、產業資料共享機制運作,以資料驅動公共治理,助攻AI訓練及智慧服務發展;降低民間參與資料創新應用的門檻,活絡友善互信的資料創新應用生態,推動過程中也會確保資料釋放不會損害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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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發部研擬完成的「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草案條文,其中包含提升開放資料品質、促進機關間資料共享及產業資料共享、鼓勵機關提供激勵措施促進產業創新、強化資料創新利用諮詢機制等相關規定,以有效推行及落實資料創新,優化資料流通利用的環境。
數發部表示,推動AI發展刻不容緩,在發展過程中,如何高效並安心地利用資料是關鍵挑戰。為解決此問題,草案規定政府開放資料應使用標準授權條款,以利於AI等新興科技的研發利用,並強調政府資料對外共享,應以非專屬授權為原則,進而保障資料的廣泛流通並支援AI發展,希望藉由政府機關領頭,完備法制並釋出高品質資料,例如數發部打造「臺灣主權AI訓練語料庫」,讓政府機關與民間協力合作釋出高品質正體中文語料,促進臺灣主權AI的發展。
針對臺灣主權AI訓練語料庫進度,數發部資料創新司司長莊明芬說,近2個月內積極研擬「臺灣AI主權語料授權條款」,請各部會盤點資料,等到系統完成後,就會上架相關資料,力拚第4季上線、釋出資料。
此外,草案也著眼於加強政府間的資料共享,推動建立常態性政府資料共享機制,並鼓勵產業間合作,確保資料流通機制安全、公平且無歧視。
莊明芬提到,政府機關優先由民間或與民間合作發展資料創新服務,並以開放資料免費,共享資料基於公益、學研、非商業得收費減免等方式,減輕中小企業、新創事業負擔;政府機關還將提供適當措施激勵產業發展AI、研發創新商業應用、人才培育等。
草案中也進一步建立資料政策推展的制度,藉由設置機關資料長及成立行政院資料創新利用諮詢會,協調各級機關推動資料創新利用的相關事宜。
莊明芬表示,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獨立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置資料長,由機關首長指派副首長或適當人員兼任,負責推動及監督機關內資料創新利用發展相關事務,提升施政效能與責任明確性。
數發部說,為確保草案符合社會期待,並納入更多元的觀點,廣各界對「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草案提出意見,此次預告期將於8月15日結束,民眾可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網頁提供建議,將作為後續政策推動參考與草案修正評估依據,藉以完善法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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