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法美國  就能搞好國防科技?|快評【主筆室】

科技島主筆/蔡哲明

臺灣「國防科技處」擴編成立實驗編裝的「國防科技發展室」將捲土重來,此為仿效美國國防高等研究計劃署(DARPA)編制,為了創新國防科技及強化軍備,但是囿於兩邊的國情判若泥雲,實際成效恐怕大打折扣。

示意圖:取自123RF

國防部早在2016年就已開始醞釀成立卻胎死腹中,由於政策遭到朝野立委批評恐有逃避國會監督之嫌,起初強調先以一年時間進行實驗編裝,但因遭遇立法院的多數反對,立委甚至凍結相關國防預算,最終才會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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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島蔡主筆認為,若以「研發機制」取代「軍購任務」相對可行,由於我國的軍事研發與採購制度,始終處於一種「包攬制」的政策規範,相較美軍反而是以「競標制」進行新軍備的研發。整體來看,符合現代作戰的思維理則。

舉例來說,美軍研發戰機會先擬訂新一代戰機的需求方向與最低規格,例如需要「機身匿蹤」目標,廣發標書邀請廠商開說明會,以利提呈相關計畫。接著進行淘汰,最後整合專案,由國防部提供經費給予廠商研發並製作樣機。

相較我國,軍備發展的某類品項若被特定單位承接就此定案,例如飛彈、無人機、裝甲車都是中科院,槍械為軍備局負責,某種程度因為我國嚴格管制槍械,民間廠商根本不能測試槍械彈藥,也造成了軍備發展侷限一隅,若能成立「國防科技發展室」或許可以完美解套。

臺版DARPA的實際成效有賴突破國情問題,否則恐怕轉世輪迴再度慘遭制肘,「研發機制」確實符合現代作戰的思維理則,「廠商競標」也能避免特定圖利的陳陳相因,但是法令問題未解,又怎麼談國防科技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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