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查「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 數發部提7大基本原則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隨著AI技術的蓬勃發展,目前世界主要國家都認為AI人工智慧有適當治理的必要,外界夜關注台灣目前的修法進度。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2)日審查「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數發部強調該法立基於7大基本原則,並規劃4大推動重點,謹慎平衡產業創新與風險管理的關係,促進以人為本的人工智慧研發與應用,保障國民人格尊嚴及權利。

AI技術不僅可以為整體產業與社會活動帶來廣泛的經濟及社會效益,也是臺灣企業及國家發展提供關鍵的競爭優勢,同時也可能對個人或社會帶來風險或影響。有鑑於AI技術創新的速度及可能面臨的挑戰,全球主要國家都致力在不妨礙技術發展下,尋求建立人工智慧治理方針與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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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數發部提交的書面報告,美國、英國、日本、新加坡等國強調以軟法(soft law)方式,確立人工智慧發展的基本原則,運用人工智慧風險管理框架推動可信任人工智慧的發展;而歐盟、韓國則是採取具強制拘束力的監理架構。
數發部借鏡國際治理模式發展思維,考量人工智慧創新發展趨勢日新月異,並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以制定基本法的立法模式,宣示人工智慧發展的基本原則,以促進以人為本的人工智慧研發與應用,保障國民人格尊嚴及權利,提升國民生活福祉、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文化價值,增進永續發展及國家競爭力為立法宗旨。
為與國際介接並契合國情,數發部強調,「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立足於鼓勵創新、兼顧人權的核心理念,以7大基本原則為框架,包括永續性、人類自主性、隱私保護與資料治理、安全性、透明與可解釋性、公平性及可問責性,並規劃創新合作與人才培育、風險管理及應用負責、權益保障及資料利用、法規調適業務檢視等4大推動重點,明確定錨國家發展方向,同時謹慎平衡產業創新與風險管理的關係。
數發部指出,政府已召開多次溝通會議,徵詢產業公協會、業界代表、大專院校校長、中研院及專家學者等各界意見,並由行政院3政委主持跨部會協商會議進行討論,以凝聚各界共識,政府也將持續傾聽各界建言,適時調整相關法規與配套措施,期待透過法案的推動,引領臺灣在全球AI創新浪潮中站穩關鍵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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