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預告「護國神山條款」 研發抵減率提高至25%

根據聯合報、經濟日報報導,為確保我國產業維持競爭優勢,經濟部16日預告增訂《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即俗稱的「護國神山條款」,針對位居關鍵地位的企業,前瞻研發支出當年度抵減率從15%提高至25%,購置最先進製程設備可抵減5%,且不設金額上限。

經濟部表示,台灣希望維持在國際供應鏈中的關鍵地位,勢必持續投入資源推動具開創性、突破性的研發創新,也代表需要付出高昂的研發經費,因此增訂《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針對位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企業,提供研發與設備投資抵減的獎勵措施。

經濟部16日預告增訂《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圖:取自123RF

經濟部指出,因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地位的公司,須花費較高成本在研發與設備支出,因此以研發密度、研發費用達一定規模及有效稅率達15%設計獎勵機制,不限產業類別,前瞻研發支出當年度抵減率25%,購置最先進製程設備當年度抵減率5%,且不設金額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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