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企業專網草案出爐 將再辦理公開說明會

NCC審議通過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草案。圖:取自123RF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13日審議通過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草案,釋出 4.8-4.9GHz 頻段,執照使用期限10年,採書面審核。本草案開放執照申請的企業專網,草案包含籌設申請、網路設置申請、電臺管理、頻率使用證明核換發等管理事項。

NCC指出,規定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為供本身業務使用,布建專屬運作之網路,但在頻段、資格、用途、干擾協調、審驗、資通安全等,與既有專用電信網路有所差異。為降低管制密度,鼓勵我國企業申請5G企業專網,在確保頻率使用效率同時,本草案兼顧垂直應用場域之創新應用發展。

NCC說明,就「我國5G頻譜政策與專網發展」報告案,決定:「政府已指配特定頻段(4.8-4.9GHz)作為企業專網頻譜,以「專網專頻」方式獨立運作,使用之業者無須擔心後續被移頻,衍生影響設備或更換機器等問題,確保聯網之通訊品質與資訊安全。

企業專網將自即日起供各界申請進行場域實驗,並於110年至111年間擇期開放執照申請,相關作業請各部會積極辦理。」交通部109年2月19日公告修正「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明定4.8-4.9GHz供行動寬頻專網於不得干擾合法通信且須忍受合法通信干擾之條件下使用。

NCC表示,草案將預告60日,徵詢各界意見,並於期間辦理公開說明會,以期法規之訂定更臻完善,更能符合我國5G企業專網發展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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