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數位經濟隱性價值 數產署:可達實付金額3倍
記者黃仁杰/台北報導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11月28日在台大國際會議中心舉辦「2025 ADI FORUM—智啟新局,定義AI產業新未來」論壇,台灣野村總研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野村)以「百工百業的數位推手:看見數位經濟的隱藏價值」揭開序幕。

數位產業署表示,GDP是衡量一個國家在特定時間內經濟活動之綜合指標,計算的是一個國家生產的最終商品及服務的市場價值總和,然尚無法真實呈現數位科技進步帶給國民生活品質的提升程度。今年數位產業署委託台灣野村導入日本野村總合研究所推動的數位經濟衡量架構,計算數位產業對於台灣經濟的隱藏貢獻。
本次研究以「消費者剩餘」(Consumer Surplus)為指標,透過比較「消費者願意支付的最高價格」與「實際支付價格」之差異,衡量民眾獲得的額外滿足,並進一步透過「付費者超額價值(WTA,Willingness to Accept)」及「未付費者潛在價值(WTP,Willingness to Pay)」兩項指標進行估算,藉此突破傳統統計侷限,從不同角度來呈現數位服務在帳面數字之外的真實價值。
本次研究鎖定與民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15項數位服務進行調查,如食品外送平台、數位遊戲、影音平台、AI工具及行動支付等項目。以近年快速發展的「AI工具」為例,消費者實際付費約152億元,但付費用戶的隱藏價值(超額價值)高達355億元,約為實際支付金額的2倍。而普及率更高的「影音平台」,消費者實際付費約270億元,其超額價值更達833億元,約為實際支付金額的3倍。
整體而言,15項主要數位服務的「付費者超額價值(WTA)」合計約1,531億元,而「未付費者潛在價值(WTP)」約2,509億元。研究顯示,數位產業在帳面的經濟產值之外,實際上為台灣社會創造了可觀的隱性效益,彰顯在民眾生活便利性、效率與品質提升上的全面貢獻。
數位產業署指出,數位產業的蓬勃發展不僅帶動技術革新,也為民眾日常生活帶來重大便利,本次研究即從「消費者剩餘價值」出發,深入解析數位產業對於台灣經濟的隱藏貢獻,也讓各界看見產值營收數據背後的真實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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