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9 億能打造智慧學校?|專家論點【鄧宗聖】

作者:鄧宗聖(國立屏東大學 科學傳播學系 教授兼系主任​)

教育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中,有一項為「強化智慧學習暨教學計畫」,主管單位是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總預算經費 9.99 億元必須在 2025 年 8 月前執行完畢,其中實施策略或推動重點就是教師實施數位教學能力、開發數位教材與推廣以及新興科技教育遠距示範服務。這些開發出來的產品、服務也都會回饋到教育部 2016 年度開始建置「教師適性教學輔助平臺」(簡稱教育部因材網),提供學生自主學習平臺,能協助教師進行差異化教學。

學校機構無法抵擋數位匯流的趨勢,數位在學校裡成為進步的指標,但宏大的政策下卻需要面臨真實的問題,是服務誰的需要?在該計畫呈現的效報告中,不難看到強調互動的教材包括 VR、運算思維、模擬式教材、國小資訊教育教材等共計 225 組,或開發高中國語文領域、英語文領域及數學領域教材共 655 組,這些都都看到「新科技物」生產的教材,但看不見究竟「是哪些人」自主使用這些材料,或有都在因材網裡,但似乎教育部並沒有回應自己的終極目標「學生自主」,為什麼是老師要使用「被開發的教材」,由教育部分配經費委外開發製作的教材真的能回應教學現場的需要嗎?為什麼不是提供每間學校機構科技物的硬體建置?讓學生可以使用這些科技物去開發自己需要的材料呢?諸多疑問,無法在這份前瞻計畫裡看見。

不過,從這裡可以看到「互動」是一種挑戰,不只是新科技可以提供互動機制,如何使老師與學生真正願意真正使用它們來產生互動,這是需要去討論的問題。

互動式科技對學生的意義,與它對於老師的意義是不同的。一般認為,互動科技是為了讓使用者更多的自主權,老師與學生的權力關係角色就不應該在此出現,更貼切地說,角色與權力關係是平等的。但在實際的教育場域,這些科技物及其生產的數位能力與教材乃政策思維下的產物,演變成教育部開發因材網內容的資源分配與表現競賽,有權利生產這些內容的人必須具備合法身分界定,像是擁有這些科技背景或教育背景的人或團體,才有可能成為內容產的合法代理人。

事實上,鼓勵現場老師產製與建構自己如何使用互動科技產生的教材與現場,這樣的經驗不是更好?!把相關的資源補助在區域性資源的軟硬體建置上,形成區域性的智慧教師社群網絡,讓各區域的大學與在地形成協作網路,資源可以讓跨學科的社群應用,這部分教育部做為資源配置的代理人,應該要多方面徵詢才真的能發揮集體智慧,而不只是智慧科技的內容而已。

至於,現場老師與學生要用何種身分介入,在討論過程中又如何把握方向?要用新科技還是科技,還是低度科技,還是混搭的互動機制?這些都可能跟教育者的哲學觀、價值觀以及所處的教育文化有關,都是值得研究的。


參考資料:

  • 教育部(2022)。當前教育重大政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強化智慧學習暨教學計畫。公告日期:111-12-16。本案核定日期及字號:109年8月31日院臺科會字第1090029210號函核定。
  • 教育部(2022)。政府科技發展中程個案計畫書:科技發展類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強化智慧學習暨教學計畫。審議編號112-1201-09-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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