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朽的「數位永生者」|專家論點【張瑞雄】

作者:張瑞雄(前北商大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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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位張三(姑隱其名)的在莫斯科被車撞死,他英年早逝,正處於新事業發展的黃金時光。李四是張三的親密朋友,他們一起參加在莫斯科舉辦的精彩派對,也擁有共同的創業精神,支持彼此的科技新創公司。張三過著充滿活力的生活,他的死給李四和那些他所接觸過的人的生活留下了一個巨大的空洞。

悲痛之中,李四利用了一個基於開源機器學習演算法的AI機器人的計畫,使用從張三的家人、朋友以及李四自己與張三生前的交流中收集的數據來訓練該機器人,機器人學會了「成為」張三,張三生前所留下的所有資料數據現在可以在死後繼續延續。

張三沒有機會同意或不同意在他死後使用有關他的數據的方式,這些數據是由親人和朋友所提供的,我們可以說死者或他的權利受到了傷害嗎?張三生前所有數據的所有權是誰的呢?

這項行為至少是對自主權的否定,當我們活著的時候,我們是自主的,按照自己的意願在世界上行走。當我們死後,我們的身體就不再在世界上移動,按照傳統思維,失去自主權也意味著失去人權。但我們在活著的時候能不能決定當我們過世後如何處理我們的文物嗎?畢竟,我們設計的機構是為了確保遺贈金錢或物品的交易是透過規定的法律程序進行,這些是我們轉移給生者的東西。

至於我們死後的數據資料,事情就變得複雜了。這些數據就是「我們」,不同於我們所擁有的。如果我們不想在死後以文字、圖像或聲音的形式出現呢?李四透過張三與他和其他人交換的數據重建了張三。一旦我們死了,就無法阻止某人利用或共享此類資料,但張三會想要這樣嗎?

如果聊天機器人這樣的技術得到了盛行,它會對人類尊嚴產生甚麼影響?如果我們將數據僅僅視為人類的「副產品」,那麼有人「把我們帶回來」的想法似乎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數據不僅僅是我們留下的東西,如果它們是我們的身份,那麼我們應該在允許人們進行數位複製之前停下來好好想想。

過去谷歌試圖複製某人的「心理屬性」(也已獲得專利),還有其他新創公司的「數位雙胞胎」、「數位人類」等等,這些公司推銷「無限規模地重新創造人類互動」,這是人類想要的嗎?

我們該如何看待這個數位不朽?例如數字安倍(不久前過世的前日本首相)是值得人權保護的「人」嗎?我們應該保護這個人的言論自由,還是如果他們的言論(因生活在不同時代)現在被認為是仇恨言論,我們應該關閉它?保護數位不朽者的生命權意味著什麼? 數位不朽可以刪除嗎?

自文明誕生以來,死後的生命一直是個問題和謎,人類透過宗教信仰、喪葬儀式、精神運動、藝術想像等來面對對死亡的恐懼。如今,我們的數據獨立於我們而存在,數據化使我們能夠超越我們自己的意識和死亡而繼續生存,如果不落實人權來防止未經授權的使用我們死後的數據,我們就有可能成為其他人創造的數位永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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