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旅行刺激但風險極高 尚無法規保護乘客
編譯/李寓心
過去十幾年以來,像亞馬遜創辦人貝佐斯(Jeff Bezos)的藍色起源,還有英國富豪布蘭森(Richard Branson)的維珍銀河所推出的商業太空旅行,主要目標客群多願意花費巨資、獲得短暫的太空低軌旅行。然而太空旅行過程中,宇宙輻射所帶來的風險可能包括DNA突變、細胞分裂失控和惡性腫瘤等,如今卻沒有法規可用來保護太空遊客的安全。
根據研究人員指出,太空中存在的輻射例如帶電荷的太陽風和原子核等,這些變化還包括太陽宇宙射線的地面增強(GLE)事件,來自太陽的日冕物質拋射(CME)的太陽耀斑,產生地面高能量粒子時,會突然急劇增強。或者其他太陽現象,如太陽質子事件(SPE)或質子風暴,太陽發出的粒子(主要是質子)在閃焰期間,受到太陽附近或通過CME衝擊,在星際空間中加速。
宇宙輻射對人體的危害
對此,《Space Policy》發表的文章指出,這兩種情況都可能對人們產生重大健康影響。英國薩里大學(University of Surrey)的研究也指出,目前英國保健署(HPA)已注意到,暴露於高標的電離輻射,如GLE或SPE事件所產生的輻射,可能會損害DNA,導致突變、細胞分裂失控以及惡性腫瘤。
然而,現在的太空旅遊業並未意識到輻射風險對人體的損害,是在參與飛行乘客基於不完整的「知情同意」下進行旅行,也顯現出當前的法規,將大部分風險負擔都放在乘客身上。因此該研究認為,現有法規僅適用於太空人、但不適用於付費乘客,對太空遊客來說,法規制定速度仍趕不上這個新興行業的發展。
難以用現有法律規範
因此,該研究也指出,未來可能需要進一步投入研究法規,其中更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尚無適用於太空旅遊的輻射防護以及相關風險評估的法規。對此,研究人員認為,藉由大西洋兩岸拼湊的法律,難以為太空遊客提供應有的保護,如英國的飛航令(Air Navigation Order),主要針對機組人員一年內的宇宙輻射量制定相關條例,後來成為英國對超高空飛行監管的基礎,但並未對商用飛機或飛行器進行即時輻射監測的要求。
資料來源:The Regi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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