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汙名化NFT|漫談【主筆室】

科技島主筆/蔡哲明

元宇宙趨勢帶來Web3浪潮,結合智能合約、加密貨幣以及NFT相關技術迅速發展,但在改變革新的正面引導之下,卻也同時產生了負面社會現象,新聞媒體通常利用聳動報導吸引流量,而把NFT汙名化。

圖:取自123RF

使用者因為媒體報導衍生對於NFT的概念產生謬誤,任何投資本就存在一定風險,但能登上新聞版面必然就是負面議題,導致大眾媒體識讀走向一種錯誤認知,容易對於NFT產生負面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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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筆者觀察臺灣新聞媒體對於NFT常見負面議題設定(Agenda-Setting),這將迫使大眾媒介在個人之間影響認知改變的效果,當新聞媒體在報導NFT議題,閱聽大眾將被引導進入誇張標題、煽情文字、聳動照片形成負面理解,卻對內容缺乏深入了解,一般常見針對NFT負面報導的「議題設定」如下:

第一、「NFT曇花一現」

NFT屬於虛擬貨幣中的非同質貨幣,因為不同法幣同質化的概念,別於正規交易往往價格驚人,這類非常態交易常被指責漫天喊價。法定貨幣本身因為匯率也會有漲有跌(例如日幣漲跌),另一資產股票也是(例如鴻海股票),若只針對NFT的價值存疑,恐怕媒體本身對於「有價資產」先入為主。

第二、「NFT再傳侵犯他人著作」

NFT當作藝術創作侵犯著作權的案例層出不窮,所有的使用者都可自行創建上傳Web3來做交易,數位創作結合其他藝術家的流派風格,也容易被指控剽竊抄襲的不法藝術。文字、圖片、影像一樣會有侵犯著作權的案例,著作人只要完成著作當下便會享有姓名表示權、公開表示權、同一性表示權,特別強調NFT的抄襲著作,恐怕對於「著作權法」的立法精神一知半解。

第三、「NFT助長詐騙歪風」

NFT淪為詐騙集團的釣魚工具,直指新型態的犯罪手法,利用討論NFT佈下陷阱進行投資詐騙,甚至還有不肖網紅炒作迫使網民被割韭菜,最終血本無歸,但事實上,「電子支付」在消費、轉帳、團購等網路消費詐騙最為嚴重,針對NFT個案無疑射鏢畫靶。   

NFT顯然被汙名化,傳播媒體報導採用負面框架,透過「NFT曇花一現」、「NFT再傳侵犯他人著作」、「NFT助長詐騙歪風」等議題設定,卻忽略了整體脈絡而以管窺天,迫使NFT在國內推廣進程腹背受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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