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能力是這 3 種相乘,而非相加?|專家論點【黑貘】

圖片來源:freepik

在上一個世紀我們在某 P 公司的時候,有一個不成文的潛規則:

無論你是程式設計師或是系統工程師出身,要自己獨立完成一個「訂便當」系統,才夠格能成為一個研發。

以現在的角度而言這真的不算什麼,但在超過 20 年前的那時候,沒有資料庫、沒有 OAuth 等認證機制,更不要說有什麼訊息系統(事實上那時已經是有 SMS 與自己寫的 Gateway),因此要做出一個包含商品(訂便當)、流程以及系統架設管理的 Know-How 並不簡單,更不要說有什麼文件系統,SourceForage 是當時主流的 Open Source 平台。

在當時發現到一個有趣的現象,一個人若是只會寫程式,對系統與網路架構不了解,即使寫程式再厲害也是寫不出來的;相對的,一個網管工程師出身,若是程式不夠一定水準,也是立刻死在半路上;但也不是對網路與系統各種服務熟悉,甚至程式能力也不差,也有寫不出來的人,雖然不多但也是存在,而這個「因子」在那時我定位成「創意能力/執行能力」。

因此在那時有一個很大的感觸,就是一個人若能夠了解系統、規劃、實作、檢驗,甚至是自己使用,這樣才能算是完整的了解一個系統。

常常遇到一些程式設計師,不知道自己要完成什麼,就拿著規格書埋頭苦幹,而因為不了解其內容也很難檢驗是否寫對,除非各種測試(尤其是單元測試)能夠有完善的文件,通常做出來的東西錯誤率極高;一個對系統流程看起來能夠掌握的人,但因為害怕寫程式而不願意以「程式執行環境」去思考,有時設計出來的流程也是很容易發生不預期的 Bug;相對的無論是系統分析的工程師或 PM、或是程式設計師,對需求與使用情境的想像力不夠,做出來的東西也很容易以失敗下場坐收。

所以那時定義一種「研發能力」,其能力是在於:

研發=程式設計*系統網路*執行創意

在這個公式中,可以看得出來這是三種能力相乘起來,而不是相加起來,因為這代表若是一個人能夠獲得的能力總數是有極限,要真的有研發能力的話,不能有任何一個環節的缺陷,而若是要能夠獲得最高值的話,這三個能力當然要平均分配是最好的。

但不是每一個人在這三種環節的能力培養需求是一致的,有些人比較喜歡到處學習,也喜歡操作,其系統網路能力就容易被建立;相對的有人比較容易專心或是深層的思考,程式設計的能力也會發展較快;而也有人容易去發想,也包含很容易跟人溝通,說不定他的執行創意就會很容易獲得技能點。

因為每個人的個體差異相當大,所以要每一個人對這三種層面的能力都平均分配其實不太可能,但這也不代表因為人的能力都不一樣,而可以放棄其中一個環節。

不要忘了,最後的總分是相乘而不是相加,若有一個項目是零分或過低,總分是相當低的。

在現在的分工時代,一個人不可能平均去培養加強這三個類型的經驗與能力,因為在職場中有時你的收入是看這三個技能的最大值,甚至不是相加!因此很多人就錯以為只要好好的追求一個類型,其他都不太管,這或許對收入的初期有很大的幫助,尤其是「助理」型的職位,但當進入「高級」或是「資深」,甚至是更高階層的研發人才,就會發現這三個類型都需要。

雖然這麼說,在現實的社會中卻不盡然如此,因為有時獲得最多利益或是掌聲的不是在於這樣的技術研發能力,而是在於推銷自我的能力,甚至在於如何「爭功諉過」,但這又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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